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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管道燃氣市場調查之二:亂象或為監(jiān)管錯位造成 協(xié)調無果

2019-12-05 11:29:59來源:中國網財經

河南商丘市的部分居民多年受到管道燃氣不能正常使用的困擾,原因是當?shù)貎杉夜艿廊細夤局g的非正常競爭。為了爭奪市場,兩家公司相互阻攔

河南商丘市的部分居民多年受到管道燃氣不能正常使用的困擾,原因是當?shù)貎杉夜艿廊細夤局g的非正常競爭。為了爭奪市場,兩家公司相互阻攔施工、相互舉報對方非法經營,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會甚至為此下過掛牌督辦通知。記者日前了解發(fā)現(xiàn),其中一家燃氣公司一直沒有地方政府授予的管道燃氣經營許可資質(詳情見本網2019年09月02日報道),而商丘市政府相關部門長期監(jiān)管錯位,無法有效解決矛盾。

不了了之的整改

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之后,鑒于商丘市管道燃氣亂象造成的重大安全隱患,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員會8月28日向商丘市人民政府下發(fā)了豫安委辦督(2015)21號《關于對商丘市兩家燃氣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丘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上報省安委會隱患整改整治情況。

同年9月6日,為落實(豫安委辦【2015】21號)通知要求,商丘市城管局對昆侖公司下發(fā)《關于停止管道天然氣經營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鑒于貴公司未取得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許可證屬于非法經營城市管道燃氣企業(yè),根據(jù)《河南省城鎮(zhèn)燃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58號)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請貴公司接通知后立即停止管道天然氣經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公司承擔。

2015年9月16日,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以文件形式(商城管【2015】95號)向商丘市安委會報告了商丘市兩家燃氣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在工作落實情況部分指出:針對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舉報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違法經營管道燃氣案問題,經過認真研究,鑒于其違法經營數(shù)額較大已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先后5次將案件向公安部門移送。針對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反映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特許經營協(xié)議為無效、違規(guī)施工、用劣質管材代替管道專用材料等問題,積極進行核查并與市政府法制辦、市規(guī)劃局、市質監(jiān)局等部門進行溝通協(xié)調后認為:與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為有效合同,該公司所進行的管網建設在取得市規(guī)劃局批準的手續(xù)后才能進行施工建設,燃氣高壓管網、壓力容器的檢測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把關。

2015年10月12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文件(商安委【2015】13號)形式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員會報告了商丘市兩家燃氣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報告引用了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向商丘市政府安委會提交的《商丘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商丘市兩家燃氣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中對兩家企業(yè)性質認定和查處情況。

但是,被商丘市城市管理局認定為違法經營,且已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商丘市政府的要求全面關停,仍舊繼續(xù)經營管道燃氣業(yè)務。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委員會所有的整頓、落實措施均淪為一紙空文,當?shù)卣墓帕κ艿綐O大影響。

監(jiān)管錯位協(xié)調無果

在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被商丘市政府要求全面關停不到一個月后,商丘市城管局局長由付紹玉接任。新任領導上任后改變了解決矛盾的思路,不再追究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無證違法經營的問題,而是力圖主導協(xié)調兩家公司合作,然而未能成功。

2015年11月9日,在商丘市城管局監(jiān)督下,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與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簽訂了《友好合作備忘錄》,擬就商丘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現(xiàn)有涉及燃氣的資源重組,共同經營燃氣。

備忘錄要求雙方必須無條件尊重審計和評估結果。

然而,經專業(yè)機構評估后,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的凈資產為負值,雙方以凈資產合作重組的計劃無法實現(xiàn)。

隨后,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又召開座談會,征求了商丘市規(guī)劃局、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商丘市法制辦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確定了兩家公司以實有資產合資組建新公司的原則。根據(jù)審計結果,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資產額度占比71.28%,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資產額度占比28.72%。

但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不同意上述股比,要求將比例增加到49%。

經過反復協(xié)調,商丘市城管局提出讓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股權占比60%,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股權占比40%的建議。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同意該主張,但提出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評估后資產的實際比例低于商丘市城建局所建議的股權占比,其中不足部分,可由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以現(xiàn)金形式補齊。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拒絕補足差額,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于是從擬出資中撤出一部分,以實現(xiàn)與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擬出資比例達到60:40。

據(jù)知情人透露,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在擬撤出部分資產的同時,主張雙方法人代表都不進新組建公司領導層。但就在合資意向即將達成之時,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黃某突然要求任新公司的總經理,導致合資組建新公司計劃流產。

2019年8月10日,商丘市分管城管局工作的張姓副市長和城管局局長付紹玉等人共同前往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總部,商討解決兩家矛盾的辦法。在與新奧燃氣總公司的交流中,張副市長指出,解決雙方爭端的方法是雙方劃界經營。

張副市長提出,將商丘燃氣市場以商丘市北海路為界分開,北海路以北由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建設經營,占城市總面積的60%,北海路以南由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建設經營,占城市總面積的40%。

但是,如果按照這一方案,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所分得的40%區(qū)域原為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建設區(qū)域,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按照市場飽和度已完成了90%的燃氣設施建設,這些燃氣設施由昆侖公司按照設施原價的40%收購;而在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分得的60%區(qū)域中,商丘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建成的燃氣設施不到市場飽和度的10%,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卻要按設施原價的60%收購。對此商丘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有不同意見。

兩家公司的非正常競爭使商丘市許多住戶受到牽連。例如,商都奕景、東城名閼伯家園等住宅小區(qū)的管道燃氣系統(tǒng)長期不能供氣,1500多戶業(yè)主入住兩年無法用氣,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

就商丘市管道燃氣市場的非正常競爭狀況,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向商丘市人民政府電話、發(fā)函聯(lián)系采訪,但截至發(fā)稿時止,一直沒有得到回應。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將繼續(xù)關注此事發(fā)展。(記者里豫 曹中原)

關鍵詞: 商丘管道 燃氣市場調查

責任編輯:hnmd004